
“没想到过去这么久了,这笔钱还能给我们退回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在通城县麦市镇群众燃气工程安装费退还现场,家住许家新街的何大哥看着手里领到的3200元安装费十分开心。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对“12345”、湖北省阳光信访等平台群众高频诉求事项进行梳理排查时,发现麦市镇许家新街沿道居民针对燃气安装事宜的投诉较为集中。获取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随即启动“室地”联动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麦市镇纪委组建调查组进行实地走访。
“2020年镇上说要统一安装燃气管道,我们这条街道每家每户都交了几千块的安装费。”
“结果都四年了,燃气管道没装上,钱也没退回来,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在入户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后,调查组发现,2020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咸宁中燃城镇燃气有限公司签订《通城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定该公司必须在1年之内将燃气安装开通到户,且在管道铺设过程中可收取每户3200元的燃气管道安装费。同年3月,该公司已收取麦市镇327户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而费用收取到位后,因该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管道建设迟迟未能开始,特许经营范围内均未供气。
弄清楚情况后,调查组随即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麦市镇对接沟通,要求其迅速行动,向咸宁中燃城镇燃气有限公司制发《工作督办函》,责成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燃气工程安装费,并做好居民情绪安抚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截至8月,该公司已向麦市镇289户用户退回工程安装费约21万元,剩余83户计10.1万元正在陆续组织退费中。
燃气管道安装事关民生福祉,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在这过程中是否存在监管不力、怠于履职等情形?带着这些疑问,该县纪委监委对全县燃气工程施工改造项目审批难、建设慢、供气紧张等事件背后存在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进行深挖彻查。截至目前,已立案3件,处理处分6人。
同时,聚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该县纪委监委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对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项目突出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全方位强化行业监管,规范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