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轮巡察中并没有我们单位,怎么还会对我们单位发函呢?”看着手中的《巡察工作建议函》,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满脸疑惑。
“4月份我们对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巡察时,发现我县老年代步车等非标电动车数量大幅度增加,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更扰乱了交通秩序,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还请贵单位从源头上开展整治,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老年代步车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委巡察办干部解释道。
在接到建议函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标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大量调查走访,结合相关规定发布《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的通告》、与经营人员签订《通城县电动车销售经营者承诺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等方式,规范市场秩序,守护群众安全。
发现问题是巡察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的落脚点。近年来,通城县委巡察机构通过全面梳理分析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倾向性问题,厘清主体责任,提出建议对策,并以发放《巡察工作建议函》的形式交办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挖掘问题根源,开展专项治理,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为防止巡察工作建议函“一发了之”,县委巡察机构设立了巡察建议整改台账,做到跟踪督办、定期销号,构建管理闭环,确保每份建议函都有“回音”。
截止目前,通城县委巡察机构共发出《巡察工作建议函》9份,发现问题17个,督促解决问题5个。
“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转化,真正推动巡察整改同向发力。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探索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效途径,促成监督体系和基层治理体系有机结合。”巡察组负责人表示。(范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