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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预防下沉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04-29 10:17        文章来源:本站


为使教育预防下沉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通城县纪委、通城县监察局《关于开展“五个下沉”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隽纪发〔20161号)要求,特制订本教育预防下沉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1以乡镇办案协作区和部门战线()为区域,区域内各单位轮流巡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和形势宣讲、经验交流、知识讲座、案例警示教育等宣教活动。

2开展读廉政书籍、讲廉政故事、创廉政作品、吹廉政新风等家庭助廉活动

3开展唱廉政歌曲、跳廉政广场舞、看廉政电影和戏曲、共话廉政新风等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

4在通城电视台、通城廉政网和“清廉通城”微信微博开辟“清风播客”和“廉话汇”专栏,定期播放廉政电影和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畅谈廉政话题

5在全县各部门开展送廉政书籍、廉政影片、廉政讲座“廉政三送”下乡活动。

二、牵头单位

1、副县级单位和党群口开发区管委会、大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委、人武部、县委统战部、信访局、老干局、党校、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外侨台办、科协: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2、综合口,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人社局、发改局、国税局、地税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工商局、科技局、机关事务局、方档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药姑山风景区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统计局、调查队、扶贫办(移民局)、接待办、安监局、旅游局、黄龙山风景区管委会、城管执法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城建资金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办、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供水公司: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3、宣传口,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卫计局、文联、县人民医院: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4、政法口,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消防大队: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5、经贸口,经信局、商务局、质监局、招商局、供销社、粮食局、电信公司、邮政局、烟草局、盐务局、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牵头单位,经信局。

6、建设口,住建局:牵头单位,住建局。

7、农口,农办、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气象局:牵头单位,农办。

8、教育口,教育局、一中、教育中心:牵头单位,教育局。

9、金融口,人行、银监办、中行、工行、农行、农发行、建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财险公司、寿险公司、惠民银行、湖北银行:牵头单位,人行。

10、乡镇一区,隽水镇、马港镇、五里镇:牵头单位,隽水镇。

11、乡镇二区,北港镇、大坪乡、沙堆镇、石南镇:牵头单位,北港镇。

12、乡镇三区,关刀镇、麦市镇、四庄乡、塘湖镇:牵头单位,关刀镇。

三、牵头职责

1、统筹安排牵头区域内各单位轮流巡回开展宣教活动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承办单位、承办人及其它相关事项,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对区域内教育预防下沉工作的督办检查。

3、及时收集区域内关于教育预防下沉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汇总上报统计数据、工作情况、活动总结、文件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1区域内轮流巡回宣教活动每2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各乡镇和二级单位较多的县直部门要在本辖区、本系统内组织开展巡回宣教活动。

2、每个乡镇机关和县直部门至少培育10户家庭助廉典型,每个村(社区)、县直部门二级单位至少培育3户家庭助廉典型,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及工程、项目、资金、人事、审批、许可、执收、执罚等重要领域的分管领导必须纳入家庭助廉典型培育。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家庭助廉典型户档案,包括: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表,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的计划安排表、记录簿、图片,学习内容,书画或手工作品,心得体会文章,活动总结报告等资料。

3、每个乡镇选择一个项目在530前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展演或比赛

4、每个县直部门在830日前到农村工作联系点开展23次“廉政三送”下乡活动。

5、每个乡镇和县直部门在430日前至少上交一篇“我身边的廉洁故事”,内容以廉洁改变生活为主,要求作品真实、自然、生动、有矛盾、有悬念、有包袱、有高潮、传播廉洁正能量。

6、每个乡镇和县直部门按县纪委监察局安排选派若干名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清风播客”和“廉话汇”专栏节目,向观众推荐廉政影片,畅谈廉政话题。

7、各乡镇、各部门每开展一项活动都要及时与通城电视台、中国通城网等新闻单位联系搞好新闻报道,摄影摄像作为档案资料,并将摄影摄像文档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宣传部。通城电视台、中国通城网等新闻单位要及时掌握全县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动态,主动报道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积极向上级新闻媒体报送活动信息,并将新闻报道资料每月10日前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宣传部。

8、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表,各牵头单位还要制订牵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表,在310前报县纪委监察局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宣传部电子邮箱:tcxjwxcb@163.com,联系电话:4331340,联系人:李文

中共通城县纪委

通城县监察局

20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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