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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罪名解读(99)丨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发布日期:2023-12-24 09:27        文章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典型案例】· 模拟

B乡公共服务办工作人员王某某到C村清理账目,碰上某少数民族群众田某某的父亲去世。按照某少数民族习惯,去世后都实行土葬,王某某却亲自赶到田某某家强制命令田某某把遗体送火葬场火化。田某某及其家属请求王某某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王某某拒绝。田某某又请村组负责人张某给王某某说情,王某某依然态度坚决,坚持要求田某某等人将死者火化,然后扬长而去。田某某在乡亲的同情和支持下,还是坚持将其父按民族风俗习惯土葬。第二天,王某某又来到C村,发现田某某没有按照其命令办事,立即将该村负责人叫来,大声训斥。在王某某的监督下,该村负责人召集人员将田父尸体强行挖出并送火葬场火化。田某某家属及其他围观群众上告乡政府,要求处罚王某某。

最终,王某某犯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漫画解读】


【分析点评】

本案中,王某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强制手段让某少数民族群众实行火葬,情节严重,属于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法益是少数民族保持与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其构成要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干涉、破坏的形式表现为暴力、胁迫、运用行政措施等。需要注意的是,该罪客观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即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干涉不具有合法依据。此外该罪责任形式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少数民族保持与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从本案违法犯罪事实来看,王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当地某少数民族群众风俗习惯,强迫他人实行火葬,造成恶劣影响。究其根源是王某某的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未能充分认识理解党的民族政策。进入新时代,做好党的民族工作需要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理论内涵和目标使命,以有力措施提升工作能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纲”。二是树牢法治思维,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要统筹两种力量,一方面要从物质上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共建共享中增强各族群众认同感和归属感;另一方面要以教育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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