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开展‘走读式’谈话前,必须综合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全力做好谈话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谈话安全……”近日,通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求。
办案安全是审查调查的基石。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底线思维,将办案安全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做到逢会必讲、每案必提,常态化组织学习办案安全规定,督促落实安全办案要求,牢牢拧紧审查调查“安全阀”。
该县纪委监委把办案安全教育作为“必修课”,强化干部业务学习,围绕谈话场所使用及管理情况、“走读式”谈话程序及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谈话场所硬件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等方面情况,通过专题会议、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体干部进行培训,提醒干部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强化办案纪律,把安全文明办案制度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办案安全和案件质量是‘0’和‘1’的关系,没有安全这个‘1’,再多的成绩也不过是‘0’。所以安全责任必须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郑红萍说道。
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谈话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紧紧把控谈话前、中、后三个关键环节,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强化防范措施。在谈话前,提前了解清楚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工作表现、家庭情况等方面信息,做细做实风险评估,按照“一人一策”制定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谈话中,密切关注谈话对象动态,根据情况适时调整谈话方式方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应对,防范化解安全隐患;谈话后,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并及时进行回访教育,做好心理疏导,确保“走读式”谈话全程可控。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剖析”机制,通过定期查阅在办案件案卷、实地查看、调阅谈话录音录像等方式,重点检查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工作纪律、落实办案安全要求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梳理形成风险防范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督促及时整改销号,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隐患。
2024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589件,立案397件,党纪政务处分420人,留置17人,实现办案安全事故“零发生”。
“我们将继续把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第一准则,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做好‘案前、案中、案后’文章,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万无一失。”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奇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