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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巡”亮路灯 照亮民心
发布日期:2024-09-25 09:09        文章来源:咸宁市纪委网站

走进通城县隽水镇水塔花苑小区,一盏盏明亮的路灯,为晚归的居民照亮了归途。

“现在路灯又亮起来了,再也不用担忧晚上孩子放学回家的安全了。”近日,面对前来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城县委巡察干部,水塔花苑小区的黎大妈十分开心地说道。

路灯的再次亮起源于一次巡察。3月,通城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开展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调研、接待信访等方式了解其在推动城市更新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走访期间,巡察组收到隽水镇水塔花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路灯自添置以来未曾亮过,给居民夜间出行带来较大影响,特别是学生早出夜归,存在安全隐患。

安装的路灯为何都不亮呢?在深入小区实地查看后,巡察组发现所有的路灯都只是安装到位,但未曾通电。问题核实后,巡察组随即向县路灯管理局和湘汉社区了解情况。

原来,2021年,水塔花苑小区被纳入通城县“城市更新”行动,根据规划新增路灯30余盏。但项目建设完成后,县路灯管理局以电力经费保障未到位迟迟不愿接管,导致小区路灯“失明”成为“摆设”。

“‘有灯不亮’看似芝麻小事,却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巡察组立即将问题反馈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巡察组的督促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组织县路灯管理局、湘汉社区和小区居民代表召开协调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县路灯管理局按程序对小区路灯进行验收,湘汉社区统筹推动小区自治管理,居民按照300元/年定额出资缴纳电费,短短一个月,路灯就被“点”亮了。

同时,巡察组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一反三,对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排查,防止“建而不管、建而不用”问题再次发生。推动出台《通城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14个职能部门在“建、管、护”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的管护水平。截至目前,全县57个老旧小区路灯移交手续已经有序办理,惠及居民近3000户。

“这不仅是照亮夜路的灯,更是照进群众心里的光,我们要通过实际行动为群众解决一桩桩小事、做好一件件实事,让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巡察监督中来,真正享受到巡察成果。”通城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范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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