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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暖心回访助力“跌倒”干部重拾干劲
发布日期:2024-05-28 15:58        文章来源:咸宁市纪委网站

“受到处分后,我一度对自己产生了怀疑,觉得组织不会再信任我了。多亏你们经常过来找我谈话,让我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我一定会努力工作,不辜负你们。”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通城县纪检监察干部,某县直单位干部李某某说道。


李某某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后尽管干起工作不落人后,但背负处分总感觉面子上不好看,思想压力很大,该县纪委监委了解情况后,及时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解开思想疙瘩,重拾干事创业的热情。


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回访,是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干部及时开展回访教育,为其“解心结”“卸包袱”,引导和帮助受处分干部积极改正错误,以更好状态投入到工作中。


“我们注重因案施教、因人施策,结合各方面情况对受处分干部进行精准‘画像’,真正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周曦说道。


在具体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重点把握回访前、回访时、回访后三个关键时间节点,回访前,通过查阅案件、走访座谈等方式,对被回访对象职务级别、心理特征、家庭情况、社会关系以及违纪违法性质情节进行综合研判,进而“私人定制”回访方案,杜绝“千人一面”。回访时,按照“三访两评”工作制度,通过访本人、访所在党组织、访亲友,全面掌握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以及生活状况。回访后,完善工作台账和“一人一档”回访教育档案,并根据受处分干部的综合表现,适时将回访意见向相关单位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考核评比、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同时,对发现处理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按程序及时督促相关单位依规执行到位。


“问责不是目的,将‘跌倒’干部真正‘扶起来’才是根本。”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托“室组地”联动机制,持续巩固回访教育成果,用暖心回访为受处理党员干部注入“强心剂”,助力“跌倒”干部提振精神不掉队。(杜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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