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通城县纪委 通城县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广大人民群众对凡涉及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进行:
一、来信举报。全面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凡是向县纪委监察局邮寄的举报平信,只要在信封上注明“群众来信”字样,可一律免贴邮票、免付邮资。通信地址:湖北省通城县隽水镇解放路1号(县政府大院)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邮编437400。
二、来访举报。来访地址:湖北省通城县隽水镇解放路1号(县政府大院)县纪委监察局一楼信访室。
三、电话举报。在法定工作日时间可拨打“12388”专线举报电话或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电话“0715-4339045”进行举报。
四、网络举报。登陆通城县纪委监察局网站(网址http://lzw.zjtc.gov.cn/),或登陆“通城廉政网”,点击首页“我要举报”窗口,即进入通城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网站页面。
为进一步提高检举控告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县纪委监察局提醒举报人以下注意事项:
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为:针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诉求问题,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
二、纪检监察机关不受理、不登记的群众来访事项为:土地违法问题、拆迁类问题、劳动人事维权问题、涉法涉诉问题、组织人事问题、环境保护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不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其他事项;三个月内重复来访事项不登记、不接待。
三、检举、控告人应注意的事项。一是按级就近反映问题。检举、控告人应根据被举报对象的职级或者隶属关系,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者指定接待场所举报,集体访人数不得超过5人。二是鼓励实名举报并给予奖励。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对反映问题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奖励。三是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通城县纪委
通城县监察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