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直各部、办、委、局党组织,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
为进一步推动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现将宣教月活动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积极开展活动。要按照《全县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县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督办工作的通知》和各牵头单位制订的专项活动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好与本单位有关的所有活动,将活动开展到本乡镇所有村(社区)、本系统所有下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县纪委监察局编印的《警示录》,并邀请通城电视台、中国通城网等新闻媒体报道学习情况。
二、主动搞好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教月活动的宣传,主动与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宣传部、通城电视台、中国通城网等单位联系,高调宣传报道每项活动开展情况,努力扩大活动宣传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及时上报表格。如实填报宣教月活动表格(见附件),并于6月25日前报县纪委宣传部。电子邮箱:tcxjwxcb@163.com,联系人:李文,联系电话:4331340。
四、认真总结经验。要及时收集整理党委(党组)研究记录、文件通知、会议材料、工作简报、党课讲稿、讨论记录、心得体会、宣传报道、活动照片、上报表格等资料,认真撰写典型经验材料和活动总结材料,将所有活动资料汇编装订成册,封面装帧设计精美,迎接检查。
附件:第十六个宣教月活动上报表格/upload/20150526/Files/201505261105469033.xls
中共通城县纪委
通城县监察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