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跟班学习时间。跟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2个月以上,工作必须与原单位暂时脱钩。学习期间与委局机关干部一视同仁,严格遵守委局机关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
明确跟班学习人数。以乡镇和重点派驻单位为主要抽调单位,要求这些单位每年至少选派1-2名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今年以来,各单位共选派15名纪检监察到县纪委跟班学习。
注重跟班学习效果。实行“一带一”结对培养模式,指定室(部)负责人为跟班学习人员的导师,手把手进行传、帮、带。以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纪检监察业务为学习重点,全面参与跟班室(部)的工作,以实战促学习,保障“充电提能”的效果。(通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