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分刚下来的时候,单位就安排了一名教育帮带人,今天你们又主动来关心我,组织始终把干部放在心上,没有抛弃我,我现在工作劲头比以前更足了。”曾因审核资料不认真,工作失职受到警告处分的县民政局干部杜某某,拉着前来进行回访教育的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手满是激动的说道。
“只有更规范,才能保证回访教育的良好效果,实现组织教育人、挽救人的初心。”在围绕如何让回访工作更加规范化座谈交流会上,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袁瑾发言说道。
为加强对回访教育工作的统筹安排,确保有序有效开展,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围绕回访教育工作相关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教育帮扶工作制度、影响期满考核评价、回访教育监督检查、完善回访教育档案等六类17项工作进行了细化梳理。
在具体工作中,回访前制定回访计划,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制定有针对性地回访教育方案,列明回访教育谈话提纲,力戒回访工作的“千人一面”;回访中创新工作机制,做到“两个见面谈”,即与回访教育对象见面谈话,与其所在的单位领导见面谈话,充分了解受处分干部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情况,思想认识情况,权利保障等情况,疏通其思想堵点,让回访教育对象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回访后注重教育成果运用,执行回访对象一人一档制度,将回访谈话记录、回访登记表等材料,建立明细台账,统一归档。
2021年该县对218名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时把跟踪回访、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融会贯通,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监督执纪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通过规范回访教育工作,推动‘有错’变‘有为’,‘包袱’变‘动力’,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