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动态 > 他山之石
铲除“腐败土壤”——嘉鱼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2014-10-30 16:34        文章来源:咸宁廉政网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各种项目建设迅猛推进,由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甚至诱发腐败案件。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工作,解决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资金支付、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今年4月以来,嘉鱼县全面开展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专项清查,大力铲除征地拆迁“腐败土壤”。

  截至目前,此项检查共收集案件线索27条,通过对线索的分类处置,县纪委查办4起,镇纪委查办2起,立案17人,“两规”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收缴违纪资金230多万元,责令归位资金2300余万元。

  蓄足底力 剑指征地资金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嘉鱼县委专题安排部署征地拆迁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扎实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该县对财政、国土、城投的征地拆迁资料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汇总收集和先期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8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和财经所所长以及检查组组长、成员共23人参加了座谈。县纪委对各方意见进行梳理,完善细化了检查方案。

  统筹安排人员,逐步开展工作。此次清查工作由县纪委、审计局、国土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4个小组,组长牵头负责。明确了主要工作步骤:先由各镇自查,然后检查组进驻核查,同时督促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到农户部分进行公示,最后汇总相关表格,形成检查报告。

  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清查重点。此次清查工作的重点,即做好三个“着力”:着力摸清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拖欠、截留、侵占、克扣、套取、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情况,着力发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存部分是否存在没有纳入村账站管和专款专用情况。做到自查到位、公示到湾、审计到村、抽查到户、纠正到位、查处到人。

  内查外调 全力摸清家底

  方案既定,行动雷厉风行。4个检查组对全县8个乡镇2011至2013年度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采取内查与外调相结合,从镇财经所到村农户家中,全方位核查不漏项目,不蜻蜓点水,力求查准查清查透。

  内查镇村两级账目。各镇根据要求先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账目进行自查,上交自查报告。检查组逐一核查每个项目,其中包括该项目上级拨付到镇(村)、镇拨付到村、村拨付到组及组发放到户的资金情况,并核实发放方式是现金发放还是银行代发。

  外核村民实际发放。各检查组通过内查,掌握情况后,再深入农户开展抽查。据统计,4个检查组共走访项目涉及村(社区)农户609户,平均每组走访150余户,入户率近10%。

  公示征地补偿情况。为了解补偿资金发放是否公平公正,检查组综合各方意见,将各户的征地补偿面积和检查组人员的联系电话在自然湾及村民聚集地进行了公示。期间检查组发现的案件线索中,不少都是通过公示由群众举报而来。

  边查边改 重点“除草除虫”

  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检查组进行了分类处置。

  对一般问题现场进行纠正。对发现的报账手续不规范、资金发放不到位等问题,检查组当场督促整改。如陆溪镇界石村七组把征地补偿资金领回去后不及时发放到户,而是留在组长存折上,甚至自作主张外借,检查组发现后当即责令收回并督促发放到户。

  对共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各镇的组级资金基本都未纳入镇财经所监管这一共性问题,县纪委及时督促各镇整改。如潘家湾镇党委政府在检查结束的第二天,就迅速召开全镇镇村干部大会,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会后一周内原先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监管,仅畈湖村九个组涉及的征地补偿资金就达1962万元。

  对重大问题严肃立案查处。此次专项检查,出发点是规范征地拆迁资金管理,落脚点是通过检查深度发现问题,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以保持强大震慑力。特别是一些典型案件的查处,在群众和干部中影响巨大。如对官桥镇白湖寺村村干部6人立案,其中2人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缴违纪资金50多万元。对官桥镇阴山村村干部2人立案,“两规”2人,收缴违纪资金40万元。对渡普镇烟墩村村干部1人立案,收缴违纪资金38万元。对潘家湾镇苍梧岭村村干部4人立案,“两规”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追缴违纪资金40多万元,责令归位60万元。(杨新、陈晨)


主办单位:中共通城县纪委、通城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0715-4339045    地址:通城县湘汉璐297号
  投稿邮箱:tcxjwxcb@163.com    技术支持:通城县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
网络警察

您是第位访客

关闭
清廉通城 微信号:tc43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