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城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呈现新特点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扎实践行 “三转”要求,通城县纪委监察局大胆改进和创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制度设计、评价方式、结果运用方面呈现新特点:
一是参评部门工作重点更加侧重行风建设。今年评议工作更加注重服务对象对办事效率和作风态度的评价,参评部门的工作重点明确为加强行风建设,评议工作由各级监察机关具体负责。行评督查员重点对参评部门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情况、群众对解决投诉问题的满意度、部门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这种制度设计把参评部门从应付上级检查、迎接行评工作督查中解放出来,能够集中主要精力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突出问题整改,切实履行部门“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主体责任。
二是行风状况评价上更注重第三方评价。为增加行评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今年的行风状况评价是以第三方即参评部门服务对象评价为主。一是在考核内容中增加了服务对象意见、问题解决及投诉办理情况两项,并加重分值权重。二是调查样本对象不再由参评部门提供,而是在被评部门服务对象库和城乡居民代表库中选取与参评部门相关的调查对象。评价方式的改进将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三是评议结果运用上更加注重实效。一是将评议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将参评部门评议结果函告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让其及时了解部门相关情况。二是将行评排名情况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对行评“不合格单位”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同时,对评定为最差股室的负责人就地予以免职。四是向参评部门书面反馈行评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促进参评部门作风改善。(通城县纪委监察局 张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