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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澄清正名 为干部卸“包袱” 鼓干劲
发布日期:2024-04-12 10:31        文章来源:咸宁市纪委网站

“知道自己被举报后,我一度觉得非常委屈,工作也提不起兴趣。感谢你们为我澄清正名,洗刷我的‘冤屈’,让我干工作更有信心和底气了。”近日,在通城县塘湖镇狮子村召开的一场澄清正名现场会,让受到不实举报的村“两委”干部刘某某长舒一口气。


此前,该县塘湖镇纪委收到群众举报,称刘某某在开展村级“小农水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中饱私囊、优亲厚友等问题。镇纪委立即开展核查工作,通过翻阅项目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建设情况、进行走访座谈等方式,查明举报问题均不属实。随后,对该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并召开现场会为其澄清正名。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认真研学《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严格把握应当澄清的5种情形和4点注意事项,印发《关于开展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细化澄清正名的工作范围、适用情形、工作方式、工作要求等方面内容,推动澄清正名常态化、规范化;精心绘制操作流程图,制作《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审批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表》等文书模板,直观呈现澄清工作全流程、各环节,为各部门开展工作建立精确索引。


“我们坚持高标准、严把关,认真分析失实检举控告件,从严筛选澄清对象,确保澄清工作精准高效。”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该县纪委监委根据案件性质和造成的影响程度,根据不实举报的情形、性质、后果,采取谈话澄清、书面澄清、会议澄清或媒体澄清的方式,为清白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不良影响。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为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6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在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工作。一方面,依托“室组地”联动机制,对2021年以来查处的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筛查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惩处,狠刹恶意诬告歪风邪气。另一方面,与公安、司法、信访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和办理结果反馈机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认真研判、精准甄别,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起。


“开展澄清正名,既彰显了纪律刚性,也传递了组织温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持续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保驾护航。(杜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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