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县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共通城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第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体安排,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反贪法纪警示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反腐反贪法纪警示教育是应对当前反腐倡廉复杂形势的现实需要,是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推进全县第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的具体举措。通过开展反腐反贪法纪警示教育,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增强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营造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县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日至5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按照《中共通城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第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反腐反贪法纪警示教育活动以学习教育为基础,以交流探讨为引导,以典型案例为警示,以实际效果为目的,深入开展“三项活动”:
(一)组织专题学习。围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市纪委监察局编印的《忏悔录》廉政教材。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采取个人自学、专家辅导、集中研学等形式进一步激发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果。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
(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咸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通过参观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党员干部起到警示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提高自我约束、自我警省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县委政法委将于5月20日至25日,集中组织县“四大家”领导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到咸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5月30日前与县司法局联系确定参观日期后,自行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前往咸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三)开展集中讨论。要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所学党纪条例谈认识、谈体会,围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谈教育、谈警示、谈感想,让党员干部对照案例谈危害、找原因、提对策,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找差距、抓整改、促提高,使党员干部人人学有所思、观有所感,从案件中吸取教训,在交流讨论中明辨是非、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反腐反贪法纪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集中学习、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征文,确保全县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反腐反贪法纪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按照《中共通城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第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反腐反贪法纪警示教育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明确专班负责,层层抓好“三项活动”的落实,确保党员干部全员参与,确保当前工作和警示教育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将组织专班,对“三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本单位“三项活动”的指导、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中共通城县委政法委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