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十进十建”进医院 弘扬廉洁医风
发布日期:2018-10-30 10:06 文章来源:咸宁市纪委网站
“《监察法》规定,作为监察对象的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主要是该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新修订的《条例》第八章第八十五条: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日前,通城县人民医院利用晨会,将《监察法》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进行学习解读,这是该院扎实推进“十进十建”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该院以“十进十建”为抓手,开展多种宣传教育,立高尚医德,树廉洁医风。通过每日晨会开展“插空式”学纪学法,制定领导讲党课年度计划定期深入解读,利用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纪法标语,建成廉政文化宣教长廊、廉政文化宣教室将纪法知识“上墙”,实现学习常态化;先后印发《关于对医务人员违规收受“红包”问题的处理规定》《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制度与规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化;在门诊一楼大厅处设立“倡廉、思廉、践廉”主题教育展板,以卫生系统警示案例等为主要内容,以案说纪说法;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主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做志愿者宣讲《监察法》《宪法》《条例》等,丰富的活动内容,促进宣教形式多样化。
同时,该院按自评、科评、院评三级评定方式,将考评结果与个人成绩挂钩;聘请由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人士及社会人士等组成的6人院外行风监督组,对医院医德医风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每月定期收集整理病人满意度问卷调查,对反映的问题集中研究讨论;从严从重处理医护人员收受红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强强结合,倒逼廉洁行风持续巩固。
“经常性、常态化的宣传教育,让干部职工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对纪法红线、底线了然于胸,牢牢树立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行不逾矩、克己自律。”该院党总支书记金凌应表示,要继续强化学习教育,为所有医护人员打好“廉洁疫苗”,增强自身“免疫力”。(王露、吴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