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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4-29 09:53        文章来源:本站

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委决定今年5月在全县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践行《准则》《条例》 做遵规守矩党员

二、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践行《准则》《条例》 做遵规守矩党员”主题,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加强纪律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为建设鄂南强县提供坚强保证。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系列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纪委编发的《正风反腐理论热点答疑宣传册》,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牵头单位:县委主体办,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统一出题的《准则》《条例》网上测试活动,形成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贯彻的浓厚氛围,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3.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知识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单位:县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二)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活动

1.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洁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2.开展初任公务员廉洁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县公务员局)

3.开展预备党员廉洁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党委)

4.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家属开展读廉政书籍、讲廉政故事、唱廉政歌曲、看廉政影片、创廉政作品等家庭助廉活动。每个乡镇机关和县直部门至少培育10户家庭助廉典型,每个村(社区)、县直部门二级单位至少培育3户家庭助廉典型,并建立家庭助廉典型户档案。(牵头单位:县妇联,配合单位:各单位妇联组织,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三)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不变的步伐》等廉政教育片和《蜕变的人生》、《失控的“自由人”》等警示教育片。(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钱瑛廉政主题公园、闯王陵、北伐纪念馆、罗荣桓早期革命活动纪念馆等廉政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3.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咸宁监狱、通城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四)开展一系列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1.组织开展唱廉政歌曲、跳廉政广场舞、看廉政电影和戏曲、创作廉政书画、建设廉政文化墙等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向善向上。(牵头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每个乡镇选择一个项目在530前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展演或比赛。(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

3.每个县直单位到农村工作联系点开展23送廉政书籍、廉政影片、廉政讲座“廉政三送”下乡活动。(牵头单位: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4.各单位组织开展以廉洁改变生活为内容的“我身边的廉洁故事”征文活动,每个单位在520前至少向县纪委报送一篇“我身边的廉洁故事”,要求作品真实、自然、生动,传播廉洁正能量。牵头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五)开展一系列巡回宣教活动。以乡镇办案协作区和部门战线()为区域,区域内各单位轮流巡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形势和党纪条规宣讲、经验交流、知识讲座、案例警示教育等宣教活动23次。各乡镇和系统较大的县直部门要在本辖区、本系统内组织开展巡回宣教活动。(牵头单位:各巡回宣教区域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六)开展一系列廉政文化宣传活动

1.在通城电视台、通城廉政网和“清廉通城”微信微博开辟“清风播客”和“廉话汇”专栏,定期播放廉政电影和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畅谈廉政话题。(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单位:通城广播电视台

2.收集整理汇编通城各大姓氏传统家规家训,去除糟粕,汲取精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牵头单位:县方档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县文联)

3.组织党员干部浏览并投稿《通城廉政网》(网址http://lzw.zgtc.gov.cn/),加《清廉通城》微信(公众号:tc4320127)微博(账号:QQ3154194791),关注通城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宣传通城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各单位要坚持“四级递进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会“弹钢琴”,又要抓紧抓实,做到各项活动亲自部署、带头参加,学到要处、思到远处、践到实处、悟到深处;各级党委主体办和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抓好组织协调,又要抓好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既要发挥职能优势、精心谋划,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整体合力。

(二)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各单位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注重“长短结合、虚实结合、内外结合、上下结合”,将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委“三抓一促”活动、市委“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宣教月活动中,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做到形式创新、内容丰富、成风化人。

(三)注重宣传,务求实效。各单位既要科学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又要同步制定活动宣传方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适应舆论宣传新生态,加大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宣教月活动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要及时报县委主体办(邮箱:tcdcs@163.com,联系人:时朋朋,电话:4351527、县纪委宣传部(邮箱:tcxjwxcb@163.com,联系人:李文,电话:4331340。县委主体办将组织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适时通报。

 



主办单位:中共通城县纪委、通城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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