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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报(第4期)
发布日期:2017-06-21 10:15        文章来源:本站

工作通报

第4

大数据监督检查办公室 2017年6月21

关于对部分乡镇大数据巡查督导工作

情况的通报

2017年6月20日,通城县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坪乡、四庄乡、石南镇、沙堆镇、北港镇等五个乡镇大数据入户核查工作进行了巡查督导,发现存在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入户核查表内容缺项、漏项。如身份证号、家庭人数、住址等基本情况未填写;

二是核查情况表述简单,如未对被核查人个人基本情况、相关证件内容、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表述;

三是核查情况表述与核查结论前后矛盾,抽查部分核查表发现,核查表述为不属实,但结论为不符合政策。所有的核查结论一定为“不属实”对应“符合政策”,“属实”对应“不符合政策”;

四是定性不准确。部分线索没有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定性,造成逻辑混乱;

五是录入错误问题线索核查不深入,只是从表面核查定性,没有对录入错误线索本身是否存在违规享受各种政策进行核查,要以6月16日县大数据办核查指导意见第9条来界定;

六是汇总表简要事实表述过于简单,部分乡镇汇总表没有及时上报;

七是巡查督导发现有5名同志未到岗:县卫计局魏伟宏;县残联李哲、柳卫敏;县文广新局吴尔雅;县人社局徐书勇。

请各乡镇、职能部门对照问题清单迅速进行整改;5名未到岗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未到岗原因,并于6月22日下午5点前报县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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