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沙堆镇:以“案中人”警示“岸上人”
发布日期:2019-05-12 00:48 文章来源:本站
“根据通城县麦市镇天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邓辉斌违规发包工程问题,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谈谈邓辉斌违反了《条例》中的哪条规定及对此案例的看法和感悟。” 5月7日上午,通城县沙堆镇以开展第5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运用市纪委印发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深入全镇10个村(社区)开展以案说纪、以案学法的互动互学活动。
这是该镇扎实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一个缩影。
活动上,各村村干部畅所欲言,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其中坪坳村党支部书记谈到:“一起案例就是一记警钟,通过此次学习,我将进一步遵守廉洁纪律,加强纪律建设,不能让自己成为‘案中人’,同时,我将带领全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宪法》《条例》《监察法》,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思想防线。”
“纪律既是‘紧箍咒’,又是‘护身符’,一茶一饭关乎名节,一丝一缕彰显志向,一人一事都是形象,平时多些过不去,关键时刻才能过得去。”该镇党委书记黎云飞表示,将以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寻找沙堆廉政典型、“三大攻坚战”主题宣讲、村干部廉洁教育、家庭助廉等活动,让法纪法规走脑入心,让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同时,广大党员干部争取只做“岸上人”,不要违纪违规跌入“河中”,成为“案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