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无我”之德 怀敬畏之心 做感恩之人
——警示教育片《神圣的公权力Ⅱ》观后感
中共通城县委党校校务委员 王 锦
日前,县委党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神圣的公权力Ⅱ》。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了我县6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走向堕落的思想根源和心态轨迹,还原了他们从一个个有抱负、有作为、有担当的党员干部,一步步蜕变为腐败分子,最终走向人生“断桥”的历程。片中,他们流下了愧对父母养育之泪,道出了辜负组织培养之言……一句句真心的忏悔,令人感触颇深。
党员干部,当修“无我”之德。警示教育片中,熊某某等六人本该立足岗位,服务社会。但是,当他们面对诱惑时,抛弃了初心,沦丧了道德,漠视了纪法,一步步滑进犯罪的深渊。究其原因,就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意大利众议长菲科时讲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什么是“无我”?就是要克服自私自利的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牢记宗旨,坚守初心,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不徇私情,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清除自私自利的心魔,才能修“无我”之德 ,实现“超越小我,成就大我”。
党员干部,当怀“敬畏”之心。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敬畏是人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做事严肃、谨慎。警示教育片中6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因为没有敬畏之心,最终导致自己身败名裂,教训极其深刻。只拿自己的,不惦记别人的,这是一条重要的人生准则。《道德经》有一句话:“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将欲毁之,必先成之”。惦记着别人的钱财,别人也必然会惦记着你,就会成为被“围猎”的对象,违纪违法也就不远了。心存敬畏,行之高远。作为党员干部,只有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对党纪国法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不碰底线,不触红线,遵纪守法,克己奉公,踏踏实实干事,干干净净做人,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党员干部,当做“感恩”之人。感恩的人,经常想的是如何奉献、回馈社会,就不会想方设法谋私利,就不会做有损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感恩父母。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中提到“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如果真的孝顺,当他想到含辛茹苦抚养自己长大的老父亲老母亲,就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要感恩组织。任何党员干部的成长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离不开组织的帮助与支持。知恩图报,就必须对组织忠诚,把本职工作做好,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努力回报和感恩组织;要感恩群众。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没有任何特权。一个干部无论能力多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不能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要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永远和人民群众在一起,自觉地做到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常谋富民之策,常行利民之举,常化困民之难,把知恩之情化为报恩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