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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数据赋能 让监督执纪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4-12-20 10:19        文章来源:咸宁市纪委网站

“该学校非伙食费支出占比达到了35%,明显高于同类学校的支出占比。”近日,一条来自“中小学校园膳食经费管理大数据监督模型”的红色预警信息,引起了通城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

其中是否存在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通过查阅该学校食堂采销记录、支出账目等相关台账资料,并与相关负责人谈话后,调查组发现该学校存在利用学生伙食费支付行政办公水电支出、大额食堂房屋维修费用等违规违纪行为。最终,该县纪委监委给予该校后勤负责人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该校退还学生伙食费5万元。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以大数据手段助推监督执纪精准高效的一个缩影。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数字纪检监察应用年”活动,深化大数据监督建设与应用,通过归集教育、医疗、民政、社会保障、集体“三资”等重点民生领域数据30余万条,打破各部门数据壁垒,精准构建11个具体监督模型,深入推动信息化技术融入纪检监察工作,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在模型构建阶段,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根据日常监督需求创建‘中小学校园膳食经费学期支出异常、同年在同一企业公务接待开票次数过多、服刑人员缴纳社保’等多个监督模型,快速开展数据碰撞,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负责人介绍,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共发现预警问题1200余个,形成问题线索74条,立案8人,组织处理80人,推动相关学校清退伙食费431万元。

按照“数据赋能审查、信息引导办案”思路,该县纪委监委将大数据手段运用到审查调查、物证提取、现场勘验等业务环节,联动金融、通信、税务、公安等部门,搭建数据信息快捷查询、共享渠道,着力在海量数据中敏锐捕捉疑似问题线索,然后进行重点核查,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办案质效。

在查办县环保局原局长曹某某违纪违法案件中,调查组调取了曹某某名下253个银行账户的61万余条交易明细,以及不动产、车辆等众多数据信息,如何从这些数据中快速锁定有效证据,成为案件查办的关键突破口。“在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协助下,我们运用数据建模比对分析,成功找到某近亲属充当曹某某放贷收息‘中间人’的关键证据,最终引出其收受巨额贿赂,藏匿、转移赃款的事实。”该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出台《电子数据证据转换工作办法》《电子数据证据材料和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等制度,规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电子数据证据转换工作,保障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电子数据证据,实现电子数据从“数据”到“证据”转换的合法化、规范化、高效化,为数字化办案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数字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是提升腐败治理效能的有效途径。我们将继续发挥大数据优势,将信息技术嵌入到信访分析、线索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个环节,让监督执纪问责更加精准、规范、有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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