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电动自行车、改装车满街乱窜,走在路上提心吊胆的。多亏政府加强管理,现在街上电动车少了,行驶也规范多了。”日前,谈及通城县城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市民王女士高兴地说道。
电动自行车因经济、便捷,逐渐成为居民日常代步、短途出行的“标配”,但其安全问题也令人忧心。为系统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监管主体责任,不断优化工作措施,依法依规全链条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充分保障群众购车用车安全。
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督查组,深入城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重点查看其是否存在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改装等行为,严格检查车辆的产品合格证明、3C认证标志及蓄电池等关键部件的质量情况,现场移交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督促形成监管工作闭环。截至目前,该县已开展联合督查5次,检查销售单位51家,立案查处2家,行政处罚37750元。
为保证监督检查落地见效,该县纪委监委指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自查清单,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排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质量认证全链条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已排查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围绕整改成果指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开展集中约谈、发放《致全县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提醒告诫函》等方式,提升市场经营者法律意识,要求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全县共张贴消费者提示57份,发送电动自行车安全消费提示短信4万余条,广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引导购买合规车辆。
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的安全隐患,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并推动全县3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安装智能充电桩,方便居民充电。
“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是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民生问题。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提质增效,为电动自行车安全‘加码’,为市民出行保驾护航。”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奇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