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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着力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能力
发布日期:2024-11-01 15:18        文章来源:咸宁市纪委网站

近年来,通城县委巡察机构坚持围绕“四个聚焦”,紧盯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做足准备、联动、督办“三门功课”,不断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着力破解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定性不准、可查性不强、移交后成案率不高等问题,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一、做足巡前“准备课”,夯实线索查找基础

精选6名办案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专员,从县纪委监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抽调16人全程跟组巡察7轮次,充分发挥他们熟悉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情况、掌握在办问题线索的信息优势,助力巡察组全面、快速掌握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

县委巡察办紧扣每轮巡察重点、实操业务,围绕“如何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等方面,通过集中培训+组内培训+以干代训,提升巡察干部线索捕捉、甄别、印证、追踪等专项业务知识掌握程度。

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纪委、组织、审计和财政等10家单位的贯通协作机制,每轮巡察进驻前,通过发送商请函、召开情况通报会等方式,深入了解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梳理形成重点问题清单和案例清单,为精准快速发现问题线索提供“指南”。今年3月,第七轮巡前通报会时,纪委、组织等单位向巡察组通报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意见26条,推动巡察组核查并移交线索21件。

二、做足巡中“联动课”,挖掘线索成案潜力

坚持“办指导、组推进”原则,由县委巡察办统筹做好信访接待、数据分析、政策解读、线索会商、请示报告等工作,为巡察组发掘、定性问题线索提供工作思路和纪法支撑。如,在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时,县委巡察办通过调研了解到该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某某有关信访举报后,立即组织会商研判,明确深挖细查方向,最终发现刘某某违规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线索

持续深化巡审同步进驻被巡察单位工作机制,通过联动走访、信息共享、巡中研讨等方式,找准找实关键岗位、重要项目等涉及经济方面问题,同步移交问题线索。对情况复杂、专业性强的问题,及时商请“第三方”提供专业性、针对性协助。如,巡审同步监督某国有企业时,因下属单位多、工程项目多且杂、财务管理混乱,协请县财政、政数以及第三方审计专家及时介入,推动巡察成案3件、巡后移交线索3件。

建立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研判机制,对巡察拟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立案标准进行集中会商,重点研判问题定性准确度和佐证资料契合度,有效打通线索发现和处置之间的“信息壁垒”,提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质量。截至目前,已组织召开问题线索会商会9次,对22件问题线索及时增派审调人员介入巡察,协助增补资料、进行初核,推动问题线索查实率98%、成案率74%,包括巡中成案17件。

三、做足巡后“督办课”,增强线索处置质效

建立问题线索管理专项台账,每轮巡察反馈后一周内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每个月定期运用巡视巡察网络平台实时跟进、动态更新处置情况,确保问题线索底数清、去向明、不遗漏、可追溯。2022年以来,对巡察移交的77件问题线,已办结回复51件,立案73人。

对巡察移交的问题性质严重、涉案人数较多的线索,县纪委监委着力推进“查系统、系统查,系统治、系统净”。如,2024年县纪委监委在查办巡察移交关于县生态环境局的问题线索时,同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共立案19人,留置6人,查处涉案资金200余万元,7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或交代问题。

对已办结的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办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开展案件分析,通过编写案例剖析、召开警示教育会、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向有关单位通报廉政风险点,督促开展以案促改促治。(通城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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