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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用好案例“活教材” 做深做实 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24-07-03 15:37        文章来源:咸宁市纪委网站

“我愧对家人,更愧对组织多年来的辛勤培养,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一样,被金钱蒙蔽了双眼,遮挡了心智……”站在被告席上,作为国有企业的湖北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程某某后悔不已。


不久前,程某某涉嫌单位行贿、受贿犯罪一案在通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县城发集团、县纪委监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重点行业部门50余名关键岗位干部现场接受“沉浸式”警示教育。


旁听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从宣读公诉书到法庭调查,再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清晰还原了程某某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


“坐在庭审现场,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也时刻告诫自己,一定要清楚地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走出庭审现场,县城发集团某干部说道。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佳的“清醒剂”。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全县警示教育素材库,深入挖掘、精心筛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该县纪委监委打出线上线下互动、多种形式融合的警示教育“组合拳”。一方面,组织案发单位及时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剖析违纪违法事实、宣读个人忏悔书、通报处分决定等方式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另一方面,依托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清廉通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设“审查调查”、“案例通报”等栏目,运用“文字+图片+视频”模式,推动警示教育震慑效应向全社会延伸释放,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查处不是目的,纠治才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破题”,将个案剖析与类案分析相结合,深挖查办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案发单位或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管理难点堵点、制度机制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谈心谈话等,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建章立制,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我们将持续深挖身边案例资源,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精准化。”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奇爱 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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