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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依法查处2起诬告陷害行为 营造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发布日期:2023-09-26 16:09        文章来源:通城县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通城县大坪乡栗坪村村民黎某某、南山村村民胡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据悉,两人因个人不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对其所在村个别村“两委”班子成员心存不满,多次向相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重复举报村“两委”班子成员相关问题线索。经通城县纪委监委调查认定,两人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存在诬告陷害行为。2023年8月,通城县监委将黎某某、胡某某涉及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通过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工作。一方面,依托“室组地”联动机制,对2021年以来查处的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筛查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惩处,狠刹恶意诬告歪风邪气。另一方面,与公安、司法、信访等职能部门联动协调协作,通过健全完善联合接访、定期会商、线索移送、情况反馈等工作机制,精准甄别不实举报特别是涉嫌诬告陷害行为,并在追究诬告陷害实施者的同时,追究隐匿幕后的组织者、操纵者,以“零容忍”态度一案双查,一查到底。

下一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汇聚各方力量,坚定稳妥、精准有效推进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工作,大力营造“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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