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坚定的话语,向全党发出依法治国的总动员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连日来,襄阳、宜昌、黄石、十堰、咸宁等地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法治中国的美好前景充满了期待。
全会鲜明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定,标志着中国由此迈入依法治国的快车道。
对此,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邬泽华认为:“依法治国必须依规治党,依规治党务必从严治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强化执纪监督问责,高擎依法反腐‘利剑’,横下一条心,敢向‘虎山’行,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弛而不息正风肃纪,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丹江口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梅华表示:“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中国治理史上新的里程碑。在实践中,循法而治,走法治之路,有利于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治理腐败,有利于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从严治党,有利于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廉洁政治。”
黄石市财政局纪检组长刘维胜结合工作实际谈到:“坚持依纪依法治理腐败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作为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一定要在规章制度的廉洁性上把好关,对违反廉洁性要求的制度,要敢于向党组提出不同意见,履行好监督职责。”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李德宏说:“依法治国,首要的是依法治“吏”,也就是纯洁党的干部队伍。我们讲党员干部要忠诚,是指忠于党、忠于组织,而不是无原则的“忠于”某个领导干部个人。不能搞人身依附、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这就要求在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监督上,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决杜绝任人唯亲。”
全会提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表明,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对此,襄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彭志新认为:“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决定依法治国成败,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治国是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力支撑,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我国法律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加以明确的党的政策。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必须有机结合。没有党的领导,就不能实现依法治国目标;没有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必将大打折扣。因此,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缺一不可,必须相互统一。”
襄阳市樊城区纪委宣教调研室主任郝国成认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同时,党必须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党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没有任何超越法律法规的特权,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秭归县纪委干部文耕耘说:“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确保党的领导,就必须依规治党,从严管党。这就要求党纪要严于国法,国法是最低的道德,党纪要纳入一些普世的道德。只有这样,源于人民群众,又高于人民群众,才能代表人民执政。
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行不悖,相辅相成。
对此,黄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程平结合具体岗位更进一步提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同时,充分发掘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官德教育,使治理腐败由“不敢腐”逐步向“不能腐”、“不想腐”延伸。”
十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曹红志说:“依法治国要以以德治国为基础。建设廉洁政治,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宜昌市纪委副书记黄传喜说:“依法治国须以以德治国为基础和前提,两者唇齿相依,不可分割。把一个国家治理好,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相辅相成,“内”“外”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通过刚柔并济实现法治与德治的完美结合。”
夷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江必忠认为:“要注重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武当山特区工委委员、纪委书记周光林说,“治理国家,既要依法,又要依德。一方面,某些道德观念为法律规定所采用,上升为法律;另一方面,某些法律规范也成了道德规范。德治对法治的实施具有指导和保障作用,法治对德治目标的实现提供一定的法律支撑,他们之间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发展。”
全会提出,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对此,黄石市纪委宣传部部长、研究法规室主任李建华认为:“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抓紧将成功实践经验上升和固化为制度,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规制度体系。”
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江朝喜说:“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党员干部敬畏法纪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要不断适应,增强监督意识,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
咸宁市纪委派出(驻)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昌龙也谈到,“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将自己的言行置于制度范围内,在执行法律法规上要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群众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全会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要求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对此,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远鹤认为:“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是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而言,更重要的是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依法办事。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时候,领导干部都要想一想是否存有法律依据、是否合乎法定程序。同时,对不依法办事、不依法行政的行为,要旗帜鲜明地予以坚决制止,严肃处理,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执法氛围。”
襄阳市国税局纪检组长王全平结合自身实际岗位谈到,“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我认为关键在忠诚税法,坚持依法收税、依率计征;重点在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厉查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根本在建设一支维护宪法权威、维护税法权力、维护纳税人权益的执法队伍。”
咸宁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组长肖志义认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强调各级政府都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经济事务和解决社会各种矛盾的能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保康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马晓华认为,“作为基层审判机关,就是要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坚持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快执的‘五快’机制,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解决久拖不审、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等问题,切实把案件办成‘精品案、公正案和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或讨论发言,或撰写心得体会,一致表示: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上来,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