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关于建立巡察工作制度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通城县启动2016年第一轮专项巡察工作,从3月1日起,对财政、卫计、教育、国土、住建、水利、林业、民政等8个民生系统基层单位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巡察。
精心谋划部署。县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专项巡察工作,确定巡察对象,并以县委办公室名义下发《通城县2016年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县纪委专门成立专项巡察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
突出巡察重点。此次巡察主要采取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明察暗访、受理信访检举、财政专项审计、跟踪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各基层单位遵守“六大纪律”、履行“一岗双责”、开展作风建设、贯彻落实惠民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内容进行巡察监督。
选配精干力量。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从纪检、财政、审计、人社、经管等系统抽调24名骨干力量,组建4个巡察组,分别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带队开展工作。进一步严格巡察队伍管理,严明巡察工作纪律,着力维护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和巡察工作的权威。
强化成果运用。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干部级别、管理权限情况,分别交由被巡察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或县纪委办案协作区调查处理;对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将巡察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年终总体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通城县纪委 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