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纪工委、监察局,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直企事业单位纪委,委局机关各室(部):
祝克中,男,汉族,湖北罗田人,1970年9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通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先后任通山县纪委宣教调研室副主任、主任,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杨芳林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燕厦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等职务。祝克中同志始终以争一流、求创新的标准开展工作,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纪问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他在生活上甘于清贫,抵制诱惑,固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他在罹患肠癌期间仍坚持工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展现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境界、精神风貌和品格意志。2015年8月4日,祝克中同志病逝,时年45岁。
祝克中同志是“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忠实践行者,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涌现出的时代先锋,他用生命谱写了一曲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之歌。市委决定,追授祝克中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市纪委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向祝克中同志学习活动。
学习祝克中,要学习他克己奉公、忠于职守的政治定力。参加工作20多年,无论是在乡镇还是在机关,他坚定跟党走的信念,服从党的安排,一心扑在党的事业上。尽管身体多次亮起红灯,却始终以工作为重。就是在查出罹患肠癌后,他还是暗地里边打针吃药边挂着引流袋按时上下班。面对已经不多的时日,他总是想到自己还有许多工作没做完、没做好。为了不让同事们发现自己是个“病人”而影响整体工作,他通过注射能量,让自己以最佳状态出现在同事面前,践行“只要活一天,就要尽职尽责一天”的承诺。
学习祝克中,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勤于践悟的工匠精神。在通山县纪委监察局工作期间,无论是一般干部还是主要负责人,他始终以争一流、求创新的爱琢磨劲头,忘我工作。他曾同时身兼办公室、宣教室负责人,一个人干几个岗的工作,而且一干就是3年。他经常白天搞调研、忙事务,晚上和节假日挤时间写材料,有时一忙就到了转钟,第二天却照旧准时上班。他始终认为“工作没有巧,就是要多动脑”,始终追求工作高标准,他提出的案件查办、作风监督、监察问责、预防教育和综合保障“五大板块联动”机制,得到组织充分肯定。
学习祝克中,要学习他动真碰硬、敢于亮剑的责任担当。在监督执纪问责岗位上,他坚持丁是丁,卯是卯,绝不马虎,毫不含糊。凭着一身正气一股锐气,他主持和参与查办各类案件数百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他以身作则,倡导“只有自身硬起来,工作才能硬起来”。他坚持宗旨观念为上、群众利益为先,牵头开展农机补贴、城乡低保、危房改造等领域专项治理,查处典型案件20余起,使2100余万元各类补贴兑付到位。
学习祝克中,要学习他崇廉拒腐、严于律己的从政操守。他始终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严守纪律规矩,保持“当领导干部,容不得有半点私心”的初心。在生病住院期间,有人提出为他“想办法”解决治病费用时,他以违反政策为由断然拒绝。病逝前他叮嘱妻子,子女就业不能麻烦组织,让孩子凭自己的本事找工作。他担任领导职务期间,遵守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管理规定,从未谋求政策规定之外的个人私利,从未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从未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和全市“双宣讲”全覆盖活动,掀起学习祝克中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到要处、思到远处、践到实处、悟到深处,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勇于担当、干净做事,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中心任务、发挥职能作用,始终不忘初心,继续砥砺前行,为咸宁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咸宁市纪委
咸宁市监察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