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织,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舆论引导作用,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水平,现就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5月10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信息被上级采用112篇,其中《湖北日报》1篇,《湖北纪检监察信息》1篇,《楚天风纪》2篇,《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11篇,《咸宁日报》35篇,《咸宁纪检监察信息》9篇,《咸宁廉政网》53篇。县纪委监察局共收到全县48个单位来稿216篇,其中县纪委采用60篇,市纪委采用16篇。
特别今年一季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召开以来,各单位更加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其中四庄乡的《促廉政文化进基层》,北港镇的《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展活动》,五里镇的《坚持“三个强化”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廉洁教育》,沙堆镇的《开展“新春送廉”活动》、《“四管齐下”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财政局的《四措并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县民政局的《下发“提醒函”严防“节日病”》,县发改局的《节后正风肃纪不放松》等在《咸宁廉政网》、《咸宁日报·咸宁风纪》上登载,取得积极影响。
信息报送较多的单位有:北港镇、马港镇、四庄乡、县经济开发区、县民政局、县国税局、县审计局等7个。
信息质量较高的单位有:隽水镇、北港镇、五里镇、沙堆镇、塘湖镇、四庄乡、县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地税局、县检察院等12个。
信息报送为“零”的单位有:大溪国家湿地公园、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人武部、县委统战部、县信访局、县老干局、县委党校、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外侨台办、县科协、县公务员局、县残联、县科技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方档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黄龙山风景区管委会、县城建资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县供水公司、县广电局、县广电网络公司、县文联、县人民医院、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供销社、县粮食局、县电信公司、县邮政局、县盐务局、县石油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畜牧局、县气象局、县一中、县教育中心、县人行、县银监办、县中行、县工行、县农行、县农发行、县建行、县邮政银行、县农商行、县财险公司、县寿险公司、县惠民银行、大坪乡等64个。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思想上不重视,信息报送缺乏主动性,对信息工作安排不积极,不及时,指导不力,甚至存在应付差事的现象。
(二)信息质量不高。有的单位单纯追求报送信息的数量,报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直接关系,报送业务信息多,报送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少;有的单位报送信息不善于挖掘总结,不善于选择角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记个流水账就往上报;有的单位对稿件质量把关不严,照抄照搬,无事例,无数据,假话、大话、空话多,有特色、有亮点、有新意的信息少。
(三)时效性和针对性不强。部分单位信息上报不及时,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信息采用率低;有的单位不能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对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反映不够,抓不住重点、挖掘不出深度,总结不出亮点。
三、下阶段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信息工作是一个单位开展具体工作情况的反映,更是领导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实施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各单位每年都有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任务,并直接与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日常收集和报送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全年信息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要紧扣中央和省、市、县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积极捕捉、发掘、加工有价值的信息,不能讲空话套话,要言之有物;要注意总结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三)明确要求,完善机制。各单位要健全完善信息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工作目标,把信息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职工绩效考评内容,明确奖惩措施;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提要求、出题目,带头写信息,动员全员参与;要加大信息培训力度,严格信息审批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翔实可靠。
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统计表/upload/20160513/Files/201605131535122250.xls
中共通城县纪委
通城县监察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