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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联庚等三名干部违规大操大办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7-03 08:40        文章来源:本站

最近,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市纪委明察暗访问题督办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县教育局副局长何联庚,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果树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吴海鹏,县司法局正科级干部方宏亮3名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典型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县教育局副局长何联庚违规操办父亲寿宴案。2015年2月8日,何联庚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为其父80岁寿辰设宴请客。除其亲戚参加宴请外,何联庚还通过打电话及口头邀约的方式,邀请部分同学、同事及下属单位人员共计27人参加宴请,违规收受礼金66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利用职务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4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何联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2.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果树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吴海鹏违规操办子婚宴案。2015年2月17日,吴海鹏向县纪委书面报告为其养子操办婚宴后,于2月24日设宴请客,除亲戚参加宴请外,还有吴海鹏夫妻部分同学、同事得知消息后前参加,违规收受18名同学、同事礼金38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已构成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4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吴海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司法局正科级干部方宏亮违规操办女儿婚宴案。2015年5月1日,方宏亮在没有按规定要求向组织申请和报告的情况下,为女儿在牛家庄酒店操办婚宴。婚宴共设宴18桌,除邀请亲戚参加婚宴外,方宏亮还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邀请部分同事、同学共计18人参加宴请,违规收受礼金33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利用职务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5月26日,县纪委对其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上述三名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了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令行禁止,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县委横下一条心纠“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

一、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助长了奢侈之风,败坏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问题,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群众反响强烈。2014年5月,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2015年6月,省纪委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纪文[2015]18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八不准”要求,县委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禁令。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通城县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隽纪发[2015]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全县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学习省纪委通知、县纪委通报及《实施细则》,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讲政治、守规矩,做到不逾规矩、不越红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规定:严禁未经申报擅自或超范围超规模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得采取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婚事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严禁以多收少记、窜改礼簿、转移隐匿礼金礼簿等方式变相收受礼金,隐瞒真相,对抗检查;严禁使用公车、公物、公共场所和办公电话等发布通知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严禁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用公款送礼;严禁在任何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报销或变相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在工作日操办和参加婚丧嫁娶事宜时午间饮酒;严禁在职党员干部担任婚庆主持、证婚、司仪、登记礼簿等或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致辞、敬酒等活动;严禁以违规占道、私搭乱建、燃放鞭炮等方式影响公务活动、工作秩序、环境卫生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严禁借操办婚丧嫁娶之机从事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庸俗不雅等活动。

二、坚守主体责任担当。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把严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立足多提醒、常打招呼、长抓不懈,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要求,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和反弹。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模范遵守婚丧嫁娶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要求落到实处。

三、坚持从严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执行“十个严禁”、“五个一律”方面的情况,依纪依法采取信访处理、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监督。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坚持举报必查、查实必究,切实加大对婚丧嫁娶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查实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实行“五个一律”:对违规举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党员干部一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举办婚丧嫁娶以外事宜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收受的礼金一律进行追缴;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一律进行责任追究;对查处的违规操办婚丧嫁娶问题一律在全县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各单位请于7月10日前将通知》、实施细则》及《通报》学习贯彻情况书面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4339041,电子邮箱:tcxjwdfs@163.com。

中共通城县纪委

通城县监察局

2015年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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