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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10-09 09:23        文章来源:本站
近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通城县麦市镇长冲村原党支部书记何勇、原党支部副书记吴神来违反财经纪律、政治纪律问题。何勇任长冲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挪用长冲村五保户何某死亡丧葬费,伙同长冲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吴神来瞒报长冲村五保户葛某死亡事实,骗取五保金;伙同原党支部副书记吴神来、村委会主任葛云汉虚报冒领、虚开工程款用于村委会不合理开支;伙同原党支部副书记吴神来坐支村集体收入;伙同原党支部副书记吴神来、村委会主任葛云汉销毁财务票据,对抗组织审查;何勇在明知其家庭条件不符合申请农村低保条件,2012年仍给妻子申报农村低保。2019年8月29日,麦市镇党委决定给予何勇、吴神来开除党籍处分。
2.通城县鄂南外国语学校刘艳红工作不力问题。2017年3月,刘艳红负责通城县鄂南外国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期间,在审核2017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寄宿生情况过程中,未认真核实受助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向该校5名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发放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共计2750元,刘艳红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8月29日,通城县纪委决定给予刘艳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发放的贫困生补助资金2750元。
3.通城县北港镇大界村党支部书记胡和平、党支部副书记王艳强虚报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6年,大界村委会以2015年申报实施的大界村大人冲石峡水库堤坝维修工程项目向县移民局申报套取项目扶助资金10万元,大界村将套取的项目资金用于支付村委会租车费4480元,发放党员年终福利和建党节纪念品开支7980元,购买村委会办公用品支出约5000元,剩余资金均用于支付村委会招待费和购买烟酒支出。2019年5月6日,北港镇党委给予胡和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艳强党内警告处分。
4.通城县沙堆镇港背村原村委会副主任杜秋甫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杜秋甫任港背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在实施公路硬化项目过程中,没有通过镇三资管理委员会公开评标竞标议标,直接把工程拆分承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杜秋甫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7月29日,沙堆镇党委给予杜秋甫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中,涉及到虚报套取项目资金、扶贫政策优亲厚友、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决策、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履职不力等问题,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缺乏政治责任感,无视纪律规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扎实工作、务实作风,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有力震慑,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共通城县纪委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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