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农村基层“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咸安区向阳湖镇祝垴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案。2014年,咸安区向阳湖镇祝垴村违规给村干部、村聘用人员发放交通费、节假日加班补助,共计31880元。2015年6月17日,咸安区向阳湖镇纪委分别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祝隆胜,原村委委员兼报账员李佑泉党内警告处分。
2.咸安区横沟桥镇付桥村违规公款吃喝案。2014年,咸安区横沟桥镇付桥村多次违规公款吃喝,且消费清单中有含有香烟,合计7628元。2015年6月10日,咸安区横沟桥镇纪委分别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业茂,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王秋萍,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朱天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嘉鱼县鱼岳镇铁坡村干部套取国家粮食“两补”资金案。2007年至2011年,嘉鱼县鱼岳镇铁坡村5名村干部以本人及亲属的名义集体虚报粮食“两补”面积592.2亩,套取国家粮食“两补”资金97428.37元,其中村里抵缴水费17448元,余款全部存在村里的账户上,作为村经费开支。2012年,在嘉鱼县惠农政策补贴资金清理中,嘉鱼县鱼岳镇政府收缴该村套取的资金42635.50元。2015年4月10日,嘉鱼县鱼岳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茂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李茂春铁坡村党支部书记,李茂辉铁坡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4.嘉鱼县官桥镇朱砂村虚报危房改造户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案。2012年,嘉鱼县官桥镇朱砂村为弥补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通过找农户借身份证和“一本通”存折,虚报17户危房改造户套取国家补助资金127500元。2015年5月12日,嘉鱼县官桥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汤兆栋党内警告处分。
5.赤壁市赤壁镇石头口村截留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案。2011年和2012年,赤壁市赤壁镇石头口村申报危房改造户56户,申报资金372000元,发放到户和用于该村新建户、维修户补助资金310500元,村集体截留开支61500元。2015年4月21日,赤壁市赤壁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胡学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赤壁市官塘驿镇老虎岩村虚列工程项目骗取资金案。2009年至2014年,赤壁市官塘驿镇老虎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显明等人采取虚列工程项目的方式虚报开支来冲抵招待费、购买烟酒土特产等,合计金额539400元。2015年5月21日,赤壁市纪委给予王显明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7.通城县四庄乡小井村违规发放福利案。2014年,通城县四庄乡小井村召开“七一”党员大会时,购买电压力锅54份发放给参会人员,另给4个村干部每人发放200元,两项合计10550元在该村财务账上予以报销。2015年6月27日,通城县四庄乡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平文党内警告处分。
8.通城县五里镇五里牌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案。2012年11月,通城县五里镇五里牌社区在为社区“两委”班子干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时,违规报销3名社区干部应由个人负担的养老金计19800元。2013年该社区召开“七一”党员大会时,违规公款购买床上用品60套发放给参会人员,花费8540元。2015年6月23日,通城县五里镇纪委给予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吴大明党内警告处分。
9.崇阳县路口镇路口社区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案。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崇阳县路口镇路口社区违规公款接待52次,共计32315元;2014年,该社区用公款支出本社区居民参军、上大学贺礼6人次,违规报销1200元。2015年6月10日,崇阳县路口镇纪委给予该社区党支部书记曾志强党内警告处分。
10.崇阳县白霓镇纸棚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案。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崇阳县白霓镇纸棚村违规公款吃喝34620元,违规公款购买猪肉送礼5050元,违规公款报销香烟2635元,共计42305元。2015年5月20日,崇阳县白霓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夏超文党内警告处分。
11.通山县通羊镇湄港村党支部书记沈道能非法占有慰问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2012年、2013年春节,通山县通羊镇湄港村党支部书记沈道能非法占有乡镇慰问村干部慰问金1600元。2009年10月,违规收取村修建水泥路承包商礼金1000元,2013年,违规收取村民为请求入党送的礼品价值600元。2015年6月17日,通山县通羊镇纪委给予沈道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通山县厦铺镇林上村挪用生态移民项目资金、虚报村小学装修工程案。2013年,通山县厦铺镇林上村挪用生态移民项目资金14000元,用于交通费、招待费及购买土特产等。2013年12月,通山县厦铺镇林上村党支部书记谢望星在明知该村小学装修工程存在虚报的情况下,仍然在通山县教育局校安办验收该村小学装修工程单上签字确认,导致通山县教育局在该村小学装修工程决算造价多支出21157元。2015年5月13日,通山县厦铺镇纪委给予谢望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风廉政状况比以往有明显好转,但类似侵犯群众权益的问题仍然突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加强教育。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要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使基层党员干部能够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廉洁履行岗位职责。要通过举办民主法制知识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对农村干部进行民主法制教育,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不断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农村干部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与此同时,要加强农村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学习,提高干部的政策观念和按方针政策办事、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要强化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
三要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实施“阳光工程”,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要建立和完善村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要把农村基层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履职《若干规定》情况作为勤廉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廉政承诺、勤廉双述等活动,进一步形成鲜明的勤廉导向,巩固和发展干部勤廉干事、干群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中共咸宁市纪委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