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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农机局原局长冷成新违纪案剖析
发布日期:2014-08-01 08:27        文章来源:咸宁廉政网

【案件】

2012年,一起商业贿赂案件在嘉鱼县沸腾起来,一起骗取巨额农机购置补贴案渐渐浮出水面。2012年4月9日,嘉鱼县纪委对县农机局局长冷成新采取“两规”措施调查,历时40余天,成功查处了冷成新个人经济违纪10余万元问题、县农机局商业受贿153万元问题、县农机局私设“小金库”77万元问题、县农机局虚报套取国家农机补贴31万元问题、农机经销商骗取农机补贴208万元问题。2012年11月,冷成新因为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案情】

冷成新,嘉鱼县人,2006年7月起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农机局局长。2009年初,咸宁市农机局宿舍楼二期工程开发,决定给各县(市、区)农机局局长安排一套住房,购买价格与市农机局干部职工一样对待,冷成新订购了一套住房及底层车库一间。此后,咸宁市农机局领导到各县(市、区)农机局调研获悉,各县(市、区)农机局每年向湖北隆业机械有限公司收取农机推广费。2009年7月,市农机局因购买小车出现资金困难,要求各县(市、区)农机局赞助资金,其中要求嘉鱼县农机局赞助5万元。冷成新提出,赞助可以,但个人购买住房在价格上必须在市农机局干部职工价格基础上再优惠,市农机局表示同意。此外,2009年6月,咸宁市农机局承办“8+1”武汉城市圈农机协作会,要求嘉鱼县农机局赞助5万元。

冷成新购买市农机局住房一套和底层车库一间,应交购房款244058元。他提出市农机局收取嘉鱼县农机局10万元赞助款(即购车赞助5万元和城市圈会议赞助5万元)抵扣私人房款。市农机局表示同意,少收取冷成新购房款10万元。

此外,2008年至2012年元月,冷成新安排县农机局原副局长蒋某、时任副局长来某、陈某、办公室主任尹某到各经销商收取推广费。先后向隆业公司、恒达公司、信诚公司、博兴公司等8家经销商以推广费名义收受商业贿赂150余万元,并私自设立“小金库”70余万元。

【警示】

冷成新和农机部门官员违纪违法的教训十分深刻。群众利益无小事,国家惠农资金是专门为需要帮助的农户提供的,却成了农机局和经销商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目标。广大干部应当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工作政绩。执纪执法机关对于这种性质恶劣的案件,一定要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并且作为一个突破口,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活动,切实服务基层,维护农民利益,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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