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审核关,推进全县领导干部换届工作顺利进行,通城县纪委监察局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回复工作。
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为规范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审核、回复工作程序,通城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征求县纪委监察局意见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对征求、审核的范围内容、办理程序、纪律要求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承办主体,提高了征求、审核、回复效率。
层层把关杜绝审核遗漏。对于需进行党风廉政审核的干部,除要求干部所在单位提供初步审核意见外,县纪委监察局还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审理(案管)室逐人、逐年、逐项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再由分管领导直至县纪委书记审核签字。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干部党风廉政审查10起200余人次,无一人出现审查错误。
任前考察防止“带病提拔”。对干部的任前考察,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参与,联合县委组织部重点对拟任用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实地、全方位的考察,实现廉政考察无死角、无遗漏,有效地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通城纪委 韩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