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来,通城县纪委通过学习教育、谈心谈话、警示震慑等方式,为纪检监察干部设置“红绿灯”,严格要求,不断强化自我监督。
强化学习教育,常点“绿灯”。坚持每周集中集体学习不间断,把教育工作做在平常,做到抓常、抓长。重点学习《党章》、法律法规,以及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学思践悟》系列文章,不断坚定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方向和责任担当意识,严格执纪监督,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
强化情感教育,常闪“黄灯”。注意从日常小事小节上发现干部的行为偏差,通过一层一层交心谈心等方式,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今年以来,在县纪委书记对委局班子成员开展集体交心谈心的基础上,其他班子成员分片逐级对分管的室(部)负责人和所联系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开展了工作约谈20余次。对1名思想懈怠的乡镇纪委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岗位调整。
强化警示教育,常亮“红灯”。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和“五个一律”》、《通城县纪律审查工作行为规范(试行)》等纪律规定,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在组织观看上级要求的各类警示教育视频的同时,收集整理各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利用各种会议机会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报,交流学习体会,以案示警,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通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