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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建立标后履约谈话提醒机制
发布日期:2022-03-05 10:48        文章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天签约的时候,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我进行了履约谈话,相当于把纪律要求讲在了前头,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提醒和警示,督促我们更好地合法履约。”2月28日,在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签完中标合同的恒丰路桥公司周经理如是说。
为压实中标单位履约责任,实现监督关口前移,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该县纪委监委与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了标后履约谈话提醒机制。根据新的机制,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必须在依法签订招标项目合同后,对招标人和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谈话提醒,明确告知招标人要落实标后履约管理第一责任,及时完善工程建设各项手续,依法履行合同;明确告知中标单位要落实施工主体责任,不得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和程序施工。
通过设立标后谈话提醒制度,该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改局、住建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标后履约监管中实现信息联通、案件联办。行政监管部门则通过“双随机”抽查和日常检查等方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履约和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违反招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等行为责令整改和依法处理,并将施工单位履约情况纳入本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标后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实行联合奖惩。
“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做实标后监管工作是其中的难点,通过标后履约谈话提醒,让中标方明责任、知敬畏,同时也提醒了业主方要强监督、促落实。”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罗全新说道。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相关项目的招标人、中标单位开展履约谈话提醒8次,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签订项目合同,保障工程按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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