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通城经济开发区: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作风监督,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守纪律红线,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大吃大喝或组织参与隐蔽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不准利用工会及其他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其他借机敛财活动。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同时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加压,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用狠劲、出实招。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15-4322335。
中共通城县纪委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