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咸安区双溪桥镇陈祠村党支部书记陈三定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0月,咸安区双溪桥镇陈祠村党支部书记陈三定率陈祠村村组干部一行22人赴湖北省英山县参观3处茶叶基地。随后,一行人又到江西庐山游玩一天,使用陈祠村委会集体资金5000元。2015年3月,咸安区双溪桥镇纪委给予陈三定党内警告处分。
2.嘉鱼县财政局采购办股长涂晓华违规报销费用问题。嘉鱼县财政局采购办股长涂晓华分别于2012年6月、2012年10月宴请朋友花费3000元,2013年2月,涂晓华以村级审计费用的名义在下级单位嘉鱼县官桥镇财经所造册报账。2015年3月,嘉鱼县财政局给予涂晓华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其退还违规报销的费用。
3.赤壁市安监局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2014年1月,赤壁市安监局违规发放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加班补助。赤壁市安监局副局长黄冰作为分管局机关和财务工作领导,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5年3月,赤壁市监察局给予黄冰行政警告处分。
4.通城县教育局副局长何联庚大操大办其父生日宴问题。2015年2月8日,通城县教育局副局长何联庚在未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情况下,操办其父80岁生日宴。违规收取下属单位及非亲戚人员礼金6600元。2015年4月,何联庚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通城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5.崇阳县铜钟乡马桥村党支部书记汪维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崇阳县铜钟乡对该乡马桥村2009年至2014年10月财务进行审计时发现,马桥村存在报账不及时、非生产性开支较大、财务公开不透明度、公款招待费用较高等问题,其中2012年报销烟酒水果招待费52918元,2013年报销烟酒水果招待费77162元,2014年元月至10月报销烟酒水果招待费59860元。村党支部书记汪维良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3月,崇阳县铜钟乡纪委给予汪维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通山县国土资源局杨林芳国土资源所副所长陈华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4月5日晚,通山县国土资源局杨林芳国土资源所副所长陈华驾驶公务用车看望亲戚后回家。2015年4月,通山县国土资源局给予陈华行政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三令五申要求强化作风建设,狠刹“四风”问题,但一些问题禁而不止,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仍有个别单位变着花样、费尽心思违规违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纠正“四风”,下大力气严肃查处相关案件。
一要再明纪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开展多形式、多载体、系统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个案通报、集中宣传等手段教育干部、引导干部,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使“党员长期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
二要再强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创新手段,积极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治理、重点抽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公开通报等手段,持续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要再严责任。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起两个责任,坚持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抓好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对落实责任不力导致本地本单位出现大的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中共咸宁市纪委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