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城县人大常委会“五条纪律规定”助力推进“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开展
为顺利推进我县“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开展,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中严肃工作纪律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对各级代表在隽开展“活动”期间作出了五条纪律规定。一是保证活动时间,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二是不搞层层陪同;三是不准接受馈赠;四是不准在村组就餐,代表就餐一律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统一安排盒饭;五是不准以个人名义向社会发布信息。
今年5月25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在丹江口召开了“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部署暨现场推进会,号召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到“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当中,在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增强代表意识、展现风采、提升素质、锤炼作风、发挥应有的作用,促推我省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部署暨现场推进会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动员会议,将驻我县的国、省、市和县、乡(镇)五级人大代表共963人编入全县11个乡镇63个代表小组中,全力推进“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在我县的开展,为促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贡献人大代表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