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身边的廉洁故事
──记县机关事务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何光明
廉洁,即不损公肥私,不贪污。自古以来,廉洁总是与官、权对应。因此,为官当权者是否公正廉明,奉公守法,成为了老百姓评判“清官和贪官”的标准。廉政故事,发生在我们的周围,这个故事的主角可能是你,是他,或许是我。
我局何书记就是这样一个人,严格自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在一次外来人员到财务报帐时,财务人员向何书记汇报发票和报帐项目不一致时,何书记要求当事人换发票。当时报帐人说“这也是发票,咋就不能报呢!请何书记通融下。”何书记说:“这不行,你辛苦点,换一张发票,不统一是不能报的,这是规章制度。”财务人员在何书记带领下,工作上从没出过一分钱的差错,并年年评上先进。
有一次三万活动下乡,我局组织人员下乡搞调查,天气炎热,办公室向何书记建议买瓶水喝吧,“买什么,到老乡家讨点水就行了”。他就这样,为干部职工树立榜样,从不占公家一分钱,对碰上困难的老百姓热情帮助。
何书记在分管管理股期间,大院一些修修补补,都是在外面请人做。有一次务工人员在结算工钱时给何书记一条烟,说:“何书记,这次没挣到钱,多给两个工吧”。“我知道你们幸苦,你们做了多少工就多少,不少你们一点,烟你们也拿回去。”“你就是死板,又不要你自己出钱”。后来务工人员生气走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一丝不苟。
他是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工作。他严格要求自己,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对事认真,不讲情面。他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章》、《准则》、《条例》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筑牢思想防线,固守清正廉洁观,政治思想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的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