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促廉洁办学、规矩收费,通城县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全县教育系统非税收入征管。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全面启用《通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中票据管理子系统,通过电脑操作系统管理,取代手工登记台账发放票据模式,严格实行“源头控管,以票管收,以票促缴,票款同行,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二是非税收入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政策增、减、停、改收费项目,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不允许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允许继续收取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如:择校费、补课费等。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项目,如:幼儿园保教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学校接受的捐赠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国有资产非转经等收入必须纳入教育专户管理。对学校按规定取得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如:学生伙食费、教辅资料费、防疫费、保险费等,按隽教【2015】6号文件规定,也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是非税收缴窗口延伸到乡镇农商银行。对接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积极推行非税收入“单位通知,银行代收,财政管理,政府统筹”收缴模式,实现了全县收缴窗口全覆盖,极大地方便了乡镇教育系统非税收入缴库工作。
四是不定期开展非税收入检查。4月上旬,县财政局对全县教育系统2017年春季收费及缴库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缴库2177.35万元,做到了应缴尽缴,无坐收坐支、公款私存以及乱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