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通城县发改局紧盯清明节点,提前打好廉洁“预防针”,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过好一个清廉的清明节。
该局于3月30日召开局机关党员干部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咸宁市纪委和县纪委《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用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追思,营造廉洁过清明的氛围。
会议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要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一是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三是严禁使用公款或接收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采摘园、农家乐等地游玩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会上,全体党员干部还作出了廉政承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盯作风问题,常抓不懈”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邱文胜强调,“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