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来,通城经济开发区党委把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为规范党委议事决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民主、科学、依纪、依法决策,深化源头治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一是坚持决策范围明晰化。从开发区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党委议事规则》,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细致划定议事决策范围。凡涉及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入园落户、项目用地安排、征地拆迁补偿、推荐使用干部、评先表彰等重大事项,均细化列入集体议事范围,尽量减少个人自由裁量的空间,实行民主议事,集体决策,做到事权明确,边界清晰。
二是坚持议事决策程序化。建立事前告知制度,党委会前由办公室把汇总的议题方案印发给每一位班子成员,让参加表决的人员熟悉情况,做到有备而决。决策事项负责人应事前充分调研,针对决议问题提出建议方案,最后开会集体决策。除紧急或特殊情况外,必须按程序办理,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三是坚持过程监督透明化。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委议事决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通过全程参与,对党委及班子成员在执行议事程序、决策事项、表决情况、会议记录、执行结果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必要时按有关政策和纪律规定进行预警提醒,从而强化制度落实,防止权力失控。
四是坚持档案记录纪实化。建立痕迹化管理制度,凡经党委会议集体决定事项,在由专人做好原始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的同时,制作党委议事决策记录表,按一事一记原则,严格履行提议人、表决结果、参与表决人签字手续,并存档备案。(开发区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