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节临近,为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正风肃纪,廉洁祭祖,通城县物价局严明纪律,与全体干部职工约法三章:
一、坚守四个严禁。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工作时间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对违反“四个严禁”、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零容忍”,一律查处通报,一律严格追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树立文明意识、科学意识、公德意识。对分管股室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财经纪律,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分管纪检监察的副局长带头执纪,强化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
三、倡导文明新风。提倡一束鲜花送亲人,一张卡片寄哀思,一片网页忆家风,在网页上回忆亲人生前的照片和点滴,写下对亲人的追忆,家庭成员在网页留言,将自己的思念之情寄托于文字、图片中。提倡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带头低碳祭扫、清廉祭扫、时尚祭扫、植树祭扫,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带头抵制燃放鞭炮、烧纸焚香,以文明节俭的新风尚,表达对亲人的祭奠、思念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