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城县委书记姜卫东在马港镇检查督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会议现场
近日,通城县组建10个检查组,由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和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11个乡镇和83个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检查督办。
本次检查督办由县委主体办组织实施,实行由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带队,抽调县“两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等单位人员参加,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展座谈、走访基层站所或村等方式进行,集中一周时间,对相关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检查触角延伸至相关单位所属村(社区)、二级单位或相关股室,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党委(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责任上肩,守土尽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检查督办过程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检查督办,全面了解掌握各单位党委(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个下沉”工作开展情况、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十二个专项治理”、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监督检查、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以及征求各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针对个别单位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作风建设时松时紧,纪律审查主动性不强,专项治理排查不实,惠民政策监督检查查处不力等问题,各检查督办组分别进行了反馈,责成被检查督办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检查督办结束后,县委常委会将集中听取各检查督办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切实在全县上下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上下合力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