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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
发布日期:2024-10-29 09:16        文章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这是新时代基层治理的迫切需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举措,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当前,基层监督仍然存在基层管党治党有温差落差、各类监督定位不清、低效重复、衔接不够等问题。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构建党委全面领导、纪委监委协助、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类监督贯通、群众支持参与的基层监督格局,提升基层监督和治理效能,以有力有效监督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保驾护航。

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守正创新,做实各类监督,提升监督质效。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守正是根基,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确保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行;创新是动力,要深入总结以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载体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点成果,大胆探索创新,破解基层监督难题。加强全面监督,用好政治巡察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这两个“上对下”的综合监督方式,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质效;深化专项监督,聚集突出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优化专责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深化群众监督,健全公开制度,规范群众参与,回应群众诉求,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实事求是,明确监督重点,配置监督力量。实事求是是党的生命线,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的内在要求。基层监督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立足实际,脚踏实地,出实策、用实劲、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不同层级与类别,精准界定监督要点,合理配置监督资源,优化监督手段,根据不同监督对象采取务实管用的监督措施,提升监督的全面性和精准性。要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群众、贴近实际,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系统观念,贯通各类监督,增强科技赋能。基层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类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监督信息的贯通融合、监督措施的衔接整合,只有凝聚监督合力,才能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有效。要以健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为实践路径,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统筹整合监督信息、资源、力量和手段,推进项目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实现成果运用最大化。深化运用信息技术赋能基层监督,对接整合各类监督系统,健全面向群众的“公开+监督”平台,建立适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需要的监督信息沟通平台,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勇担使命、主动作为,深刻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强的担当,不断完善和发展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改革创新动能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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