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私欲心理膨胀、纪法观念淡薄,做了错事,我很后悔,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在“铁证”面前,被调查人何某承认了自己的问题。
事情还得从去年5月说起。通城县审计局在对该县麦市镇长冲村2015年至2018年4月村级财务审计中,发现该村村级公路硬化工程有重复报账记录。随后,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长冲村原支部书记何某虚报开支、挪用公款等诸多线索的实名信访举报件。
“审计查出了问题,又有群众实名举报,要迅速查明原因,严肃追责问责。”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立即责成成立工作专班,要求迅速调查核实。
在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究后,调查组决定从虚报工程款问题入手核查。
“报账材料没有问题,施工合同书、项目验收表、结算单、开支票据等程序性材料的签字都到位,为什么村民会举报虚报了工程款呢?”到县审计局、麦市镇财政所等部门调取相关项目资料后,大家陷入沉思。此时,调查组一位同志指着资料上的一个名字说:“村里几项大的工程,合同上承包方都是本村村民葛某某,我们可以从他的身上找到突破口。”
“我只在《长冲村公路硬化合同书》上签过字,其他合同我没有签过字。我领取的工程款也没有这么多,我是有凭证的。”当调查组拿着施工合同书、开支票据等材料找到村民葛某某时,他的回答令调查组感到惊讶。
带着这些疑问,调查组兵分两路,分别找长冲村相关村干部了解情况。
“村里的工程项目一般是怎样研究决定的?这些工程的开支票据你都签了字,为什么与承包方实际领取的工程款不一致?凭空多出的工程款哪里去了?”在调查组的连番发问及相关资料的证实下,该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吴某某最终交代了虚报冒领工程款冲抵村级招待费及其他不宜直接报销费用的问题。
与此同时,另一名村干部也如实交代了虚报冒领工程款的同样问题。原来,为解决村里不好报销的开支,该村原支部书记何某动起歪心思,便和村干部一起商量,打起了工程款的主意:虚拟工程合同,一个签经手人,一个签证明人,一个签同意支付,先后在公路路基平整、水毁恢复、公路硬化等工程上,虚报冒领工程款达27万余元。
真相大白后,调查组找到了原支部书记何某。
“现在村里的有些开支无法报销,但有些事又免不了用钱,这些钱主要用来解决村里不好报销的开支,我没有办法才这样做的。”何某俨然理由充足。
“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是明文规定的。村里不好报销的费用是怎么产生的?作为村支书首先要反思问题到底在哪。不管怎么说,违反规定套取资金,可是违法行为。为了一些所谓不好报销的费用而违规违法,这怎么说得过去呢?”在调查组的反驳下,何某惭愧地低下了头。
随后,调查组紧盯反映何某其他的问题线索深入核查。两个多月后,何某一案调查工作终于画上句话。
2019年8月,何某因虚报冒领工程款冲抵村级不合理开支、销毁财务票据、挪用五保户死亡丧葬费、默许妻子违规申报领取农村低保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皮江星 黎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