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该县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利器,坚持“治未病、找病因、除病根”,切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抓早抓小“治未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协助所监管单位党组(党委)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全面落实。1-7月,6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67件,立案40件,结案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67人次,真正让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监督检查“找病因”。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强化再监督再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农家乐、酒店、行政服务窗口、扶贫驻点村等地,对“四风”问题、窗口服务质量、扶贫工作作风、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做到常打常敲、稳步提升“治未病”的效率。
严肃追责“治病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尤其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以及黑恶问题的查处。以大接访、大走访、巡察等活动为抓手,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多方协调,全面整合力量,继续实行交叉办案及片区协作办案机制,增强办案合力。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加大典型问题曝光力度,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目的。
1至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7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04人次,占63.7%,同比增长305.3%,达到了惩治“极少数”和管住“大多数”的目的。(毛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