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动态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程良胜同志辞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4-26 18:55        文章来源:云上咸宁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程良胜同志辞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4月2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程良胜同志的辞职请求,参照地方组织法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接受程良胜同志辞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主办单位:中共通城县纪委、通城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0715-4339045    地址:通城县湘汉璐297号
  投稿邮箱:tcxjwxcb@163.com    技术支持:通城县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
网络警察

您是第位访客

关闭
清廉通城 微信号:tc4320127